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昨天宣布,從今年三月三日起,台灣民眾以旅遊、探親、求學或洽商理由赴英停留半年內,可享免簽證入境待遇,也不用留下指紋資料。但若預計停留時間超過半年,還是要申請簽證。
辦事處代表康博偉(David Campbell)指出,半年免簽證的新措施,有助台英雙邊交流,「對台灣和英國人民都有利」。他提醒台灣民眾,即使符合免簽證資格,入境英國時仍須攜帶相關證明文件,包括來回機票、財力證明、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、學校信函等,供英國移民署官員查驗。
英國內政部針對簽證待遇進行全球檢討,台灣屬「低風險國家」,成為此次唯一新增免簽證訪英的國家。而玻利維亞、賴索托、南非、史瓦濟蘭及委內瑞拉等五國的國民,未來訪英不再享有免簽證優惠。
目前有三十一國提供我國免簽證優惠,有二十七國提供我落地簽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