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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3月26日 星期一

香港 - 修訂煙酒免稅限額

香港於日前公告修改入境旅客享有的煙酒免稅限額,
並將於四月一日起生效,敬請訪港旅客特別留意。

根據修訂後的優惠,凡年滿十八歲的訪港旅客,
於入境香港時可享以下範圍內的煙酒免稅優惠:

一、 飲用酒類1公升。
二、 香煙60支或雪茄15支或其他製成煙草75克。

持有香港身分證的旅客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享有免稅優惠。

旅客如未就其攜帶超逾免稅限額的煙酒向香港入境管制站的海關
人員如實申報,可被檢控或罰款,而有關物品亦可被充公。

謝謝您的留意。